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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制度




 

1、每个干部都要按照党工委要求不定期到包村单位、农户中进行征求意见工作,了解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2、干部进行征求意见活动与开展日常工作同时进行,做到两不误。
 

3、征求意见过程要有起初记录,内容包括征求时间,地点、对象及所征意见。不规定征求方式,党工委组织人员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定期抽检。并以此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4、干部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群众意见,能解决的马上给予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并及时向镇党委汇报。
 

5、对征集所得的群众意见,如有涉及到个别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如实向党工委汇报,不允许有任何隐瞒,包庇,同时要注意保密。
 

6、干部把征集到的意见归纳整理后,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党工委汇报,内容要求真实准确,有代表性。


 




 

主办单位:中共八步区八步街道工作委员会     八步区八步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78号        邮    编:542800 

电    话:(0774)5282001             邮件信箱: bbjdb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