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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街道办事处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制度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充分调动个人的积极性,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
办事处机关全体在职工作人员。(班子成员由镇主要领导考勤)
二、考核办法
1、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勤。共分为7个组进行考勤。
第一组:农业组(9人) 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勤,分管农业工作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组:计生组(16人) 由计生办主任负责考勤,分管计生工作领导审核签字。
第三组:社区组(6人) 由社区办主任负责考勤,分管社区工作领导审核签字。
第四组:城建组(7人) 由村镇建设交通管理站站长负责考勤,分管城建工作领导审核签字。
第五组:企业、财税组(4人) 由企业站站长负责考勤,分管企业领导审核签字。
第六组:司法、综治组(4人) 由司法所所长负责考勤,分管政法工作领导签字。
第七组:办公室、财务、民政组(11人) 由党政办主任负责考勤,分管后勤工作领导审核签字。
每个月的考勤表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有效,于下个月的2日前交由办公室统计。
2、每天上午、下午各考勤一次,按照上级规定的上班时间如超过半小时的算迟到1次,如超过1个小时的算旷工1天。凡累计迟到达6次或累计旷工达2天的扣除1个月的下乡补助费,年累计迟到达12次或年累计旷工达4天的扣除一个月的下乡补助费,同时加扣1个月的年终奖金,以此类推。
3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上班连续10天(含10天)以上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4、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上班连续15天(含15天)以上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的,予以辞退。
5、有事有病在1天内不能上班的,要书面向分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2天以上不能上班的要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再向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书面请假,经同意后交办公室备案,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急事不能及时请假的,由本人用电话向分管领导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上班后补写请假条,并交办公室备案。年内请假(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及上级或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各种学习培训除外)累计达到10天的,扣除1个月下乡补助费,以此类推。凡中心工作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急事或有病必须先征得组长同意后,再向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请假,并交办公室备案,否则作旷工处理。中心工作期间,考勤由组长负责。中心工作结束后,考勤结果由组长反馈给各考勤负责人。
6、凡自行参加各种学历培训的,参照考核办法的第五条执行,但不计请假日数。
7、因工作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内加班的,由分管领导视情况安排补假。
8、实行干部职工当日工作去向汇报制度,如签到后,分管领导和办公室都不知其去向者,属办私事的,作旷工或早退处理。
9、坚持上班自己签到的制度,严禁代签,如发现代签,则扣发当事人及代签者当月下乡补助费。
10、因工作安排不能及时签到者,由考勤负责人注明原因。
11、如考勤负责人因工作原因不能进行考勤的,由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
12、考勤负责人若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的,其后果由考勤负责人承担。
13、各人的考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必须先由分管领导填写个人鉴定后,再由镇考核小组负责考核。
以上制度从2005年8月1日起执行。如有条款须更改,由党委政府讨论并作出决定后方可执行。
中共八步区八步街道工作委员会
八步区八步街道办事处
二OO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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