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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了怎样接续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事情。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时由政府和社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党和政府对养老保险的工作十分重视,尤其是对下岗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更为关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号)对下岗失业人员如何接续社会保险明确规定:完善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接续办法,做好接续工作。下岗失业人员离开企业时,其过去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继续保留,企业和个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补缴。下岗失业人员由企业招用再就业的,应由新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参加养老保险。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未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中继缴费的,达到退休年龄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基本养老金。对接近内部退养年龄的下岗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协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要开设专门窗口,方便下岗失业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并积极探索适合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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