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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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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属于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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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弱势人员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问: |
什么是失业人员? |
答: |
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城镇人员。包括就业转失业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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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哪些人员属于失业人员? |
答: |
①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结)业生未继续升学或者就业的人员;
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且没有就业的人员;
③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人员;
④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者开除、除名的人员; ⑤解除劳动教养和刑满释放的人员;
⑥农转非人员、撤村建居人员; ⑦歇业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⑧符合失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人员。[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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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就业弱势人员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答: |
凡有正常劳动能力,有求职愿望,但无技术特长,学历在初中及其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弱势人员:①男50-60周岁、女40-50周岁的人员;②男45-49周岁、女35-39周岁失业登记1年以上(夫妻双方失业、下岗或单亲家庭失业登记或下岗6个月以上)的人员;③人均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家庭中的人员。[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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